返回 主页

政策咨询问答库

白银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 |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白银市工信局 | 作者:会宁县工信局 | 日期:2022-08-11 00:00:00 | 阅读: 412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清欠明细台账。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各县区、各单位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电〔2022〕53号)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建立清欠明细台账,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严禁瞒报。市财政局负责市直部门(含所属机构)情况排查并建立清欠明细台账。市直部门按工作进度要求开展内部排查,及时将本部门有关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负责所监管市属国有企业情况排查并建立清欠明细台账。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开展内部排查,将本企业有关情况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将清欠明细台账及汇总情况报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欠办)。

(二)强化责任落实,集中化解存量欠款。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区、各单位对照清欠明细台账逐一细化落实责任,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无分歧欠款于6月底前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资金来源;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市人社局要推进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对因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而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将清欠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市清欠办建立周调度通报制度,每周二通报上周清欠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加快清偿进度。各县区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统筹研究解决方案,探索新的化解思路,多措并举筹措清偿资金。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国资委于11月5日前分别将本县区、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专项行动总结和拖欠账款化解情况汇总表报送市清欠办。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防新增拖欠账款。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依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对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由相关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偿还,自有资金难以偿还的,可由财政部门通过扣减部门预算方式予以偿还。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四)强化考核监督,加大约束惩戒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清欠工作考核与监督机制,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压缩非刚性支出等限制措施,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市政府国资委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将及时支付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强化监督问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对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违反政府投资和预算管理规定造成拖欠,在合同中设置超出行业常规、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并予以曝光,形成“通报一例、惊醒一片”的警示震慑效应。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聚焦权益保护,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严格落实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的相关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白银银保监分局、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核心企业信用向上下游中小企业传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相关培训,加强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增强中小企业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