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金融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和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管。
3.负责驻县金融机构、保险业、担保机构等的工作指导。
4.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的初审工作和有关监管工作。
5.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
6.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7.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8.牵头制定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方案。
9.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10.负责驻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业绩的评价。
11.积极协助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
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综合股、金融股、监管股和金融服务中心,核定机关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3名。至2020年底,实有在职干部职工9名。其中:一级主任科员3名,乡科级正职1名,四级主任科员1名,事管八级人员1名,事管九级人员3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15.88万元,支出总计117.4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8万元、增长9.24%,支出增加11.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金融业务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2万元,占99.78%。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7.4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金融业务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6万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金融业务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金融业务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金融业务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万元。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6万元;资本性支出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金融业务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5万元,较上年增加1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8.27万元,较上年减少1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经室人员培训和相关会议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减少3.02万元,主要是接待减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驻村补助)2.36万元;维修维护费0.12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04万元,邮电费0.1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8万元;办公费1.56万元,工会费1万元,固定资产支出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经室培训人员没有培训和相关业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为15.55万元,2020年捐赠固定资产2.33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35万元,到2020年底固定资产原值为14.5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1.3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用于金融业务费0.5万元,主要是非法集资宣传和金融统计月报制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