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于2022年8月24日正式开始!
二、筹资标准。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三、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线下缴费。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就近到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等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线上缴费。可以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的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甘肃税务社保缴纳、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或使用合作银行APP进行自助缴费。
五、参保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由县(区)医保部门为其代办参保手续。定额资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50元;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
六、注意事项。(一)2022年预缴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将无法参保,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二)线上自助缴费过程中,如果缴费人身份信息输入无误,手机显示“无法受理,无登记的参保信息”,则需要到所在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医保缴费。(三)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在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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