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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

2022年1-4月提标补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

部门:老君坡镇 | 栏目:社会福利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6-27 10:28:21 | 阅读: 381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电〔2022〕33号)、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22〕74号)要求,补发我镇***等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月生活费0.1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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