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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信息

会宁发展中药材产业:补贴政策来了

部门:丁家沟镇 |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6-07 18:28:09 | 阅读: 473


基地建设环节

种植农户
入园三类户
户均种植中药材10亩以上
且有收益
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入园脱贫户
户均种植中药材15亩以上
且有收益
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入园一般户
户均种植中药材20亩以上
且有收益
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创建主体
(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按照“两园”建设标准
建成一个中药材标准化产业园
给予创建主体
一次性奖补10-30万元

加工转化环节

按照“两园”建设标准
建成一个中药材加工产业园
视其规模给予“链主”企业
一次性奖补60-100万元
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
年产值超过10亿元
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购置先进生产设备
一次性给予30%的购置补贴
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销售流通环节

农产品交易市场、物流中心等
线上线下销售本地中药材或配送额
首次超过
0.5亿元、1亿元、5亿元及以上
一次性按5‰进行奖补
每年最高奖补10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
补助5万元
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
增加补助资金4万元
单个建设主体
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新建100吨机械冷库
补助12万元
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
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
单个建设主体
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品牌创建环节

创建1个
“中国驰名商标”奖补10万元
创建1个
“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5万元
创建1个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补5万元
获得1个
“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产品”奖补5万元
获得1个
“全国农产品展会金奖”奖补3万元
获得1个
“农业部绿色及有机认证农产品”奖补3万元
创建1个
“甘味”企业品牌奖补2万元
支持主体参加各类展销活动
省内参加1次奖补0.3万元
省外参加1次奖补0.5万元
支持主体参与
美食和优质农产品市级评选
对获奖主体分别给予
奖补2万元、1万元

主体培育环节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国家级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
1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省级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
3万元、3万元、2万元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市级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
1万元、1万元、0.5万元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每家一次性奖补5万元
国家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企业
每家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制定并通过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认定的行业标准
一次性奖补2万元
组建并正常运行的产业联盟
每年给予“盟主”奖补
10-20万元
参与国家级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
“园主”企业奖补50万元
 

农业保险保障环节

在扶持范围上
实现绿色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基地
农业保险全覆盖
在保费分摊上
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总体要求
省级补贴品种继续执行
对已脱贫户只缴10%保费
其它保费按《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执行

在基地建设上
从事多项产业的农户符合条件
即可享受一项奖补政策
不能重复享受
产业园内没有
以中药材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户
其它六大产业任一产业达标
同样享受
基地建设奖补政策
中药材标准化产业园创建主体
只享受
产业园创建一次性奖补
原则上一般户发展中药材产业
不得
占用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
以确保粮食安全
经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
创建主体、“链主”企业三年内
已享受
中央省市县项目资金的
不再享受
基地建设、加工转化、销售流通环节
一次性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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