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转发部分省份探索推进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有关工作情况的函》(应急救灾[2022]24号),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工作作为典型经验,与其他5个先进典型在全国进行推广,要求各地在推进灾害保险工作中借鉴参考。202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工作。将其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强力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2021年,该项目获得甘肃省应急管理创新奖,得到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高度肯定。该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方式,有效解决小范围事故灾害或单一事故的政府救助和因灾致贫问题,切实化解了全民安全培训教育难的矛盾,破解“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思想转变难题,实现“民生救助普惠、安全常识普及”两大目标,达到“受灾对象应保尽保、安全知识应知应会”两大效果。2020年全市接报有效案件552件,保险赔付585.63万元,简单赔付率123%;2021年全市接报有效案件165件,保险赔付515.8万元,简单赔付率108.3%。两年来,自然灾害救助保险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受灾群众灾后恢复生产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初步实现了“保险救助应保尽保,全民普惠”和“防灾知识应知应会,全民普及”两大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将政府无责救助、旱灾饮水和对抢险救灾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纳入保障范围,对于特殊群体,在最高赔付额基础上上浮30%,真正实现了民生兜底。二是发挥保险“杠杆”作用,将476.28万元的保费投入转化为2.58亿元的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财政资金服务民生效用放大了可预期的20倍。2020-2021年,保险简单赔付率均达108.3%,弥补了政府救灾救助标准中救助项目和额度限制,实现了财政小投入保障大民生。三是县乡村分层开展项目培训,干部、网格员主动上门为居民发放安全预防、灾害防范“明白卡”、“口袋书”、“宣传册”等资料,广泛宣传安全防灾知识,提升了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四是简化理赔办理手续,在最短时间内将理赔款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大大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