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二、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三、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四、洗脑:通过免费试用、免费品尝、免费旅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进行洗脑,推销价格虚高商品。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五、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六、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净水器、白酒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七、无国界、跨地域、传播速度快。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地域性,网络传销往往涉及多个地区,网站组织者和服务器所在地分离,网上传销案件初期的发现、案件线索的全面掌握有很大难度,因此往往查获时已有一定规模。这使得网络传销比传统形式的传销危害更大,更难于监控。
八、要交纳金额不等的入门费成为会员或代理商,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入门费也能以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名义,但是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靠发展下线得到佣金。隐蔽性更强。参与网络传销人员通过注册名和密码进入传销网站,虽然可以在网站上看到自己的下线,但看不到整个传销组织人员的网络。
九、往往冠以新兴时髦词汇,欺骗性更强。如点击广告、在线学习、消费积分、在家创业、电子商务、网络资本运作、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有的还打着所谓的消费资本理论,抬着政府支持的牌子,更有欺骗性。
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网络平台,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动”“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一带一路”等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