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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

会宁县白草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白草塬镇家畜包虫病监测与 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部门:上树儿王村 | 栏目:村务公开 | 来源:白草塬镇党政办 | 作者:白草塬镇党政办 | 日期:2022-05-27 10:11:41 | 阅读: 312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抓好犬只驱虫和家畜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2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农民转变传统落后的养殖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强化疫病防控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确保实现到2022年底,家犬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的防治目标。

二、主要工作

1、主要家畜包虫病荷囊情况现场调查

采用剖检方法对牛、羊包虫病感染情况开展调查,在我镇肉羊屠宰精深加工中心检查300头羊的肝、肺包虫病荷囊;均采集典型包囊,填写检查登记表(附表1)。

    2、犬新鲜粪便细粒棘球绦虫抗原检测

采用犬粪抗原检测法开展包虫病感染情况调查,剖检法作为补充调查。在我镇选择3个村,每村选择201岁以上的成年犬(小型宠物犬除外),采集新鲜粪便5克/条,置带盖50mL的塑料离心管或采样袋中,-20℃保存,共180份。填写犬粪样及其户主相关信息登记表(附表2)。

三、综合防控措施

1、开展家畜包虫病危害性和防治重要性的宣传

各村要切实做好包虫病健康教育工作,注重开展专业人员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其防治水平。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广泛宣传,把包虫病防治告知书发放到农户每一个养殖场、使广大群众了解包虫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引导其转变传统落后的养殖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强化疫病防范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2、加强屠宰及市场检疫监管

    要加强屠宰场(点)家畜的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对检出包虫病的动物脏器实施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入和流入市场,禁止在屠宰场内养犬。

3、做好家犬的定期驱虫和统计

全面落实“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预防措施。采用吡喹酮(按每千克体重10-20 mg)对犬只进行每月定期驱虫1次,全年驱虫12次,并进行登记记录。要组织群众对驱虫后的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止虫卵污染环境。确保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结合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家养犬的统计,于4月底前将会宁县家养犬统计表上报畜牧兽医站。

5、控制鼠类密度

    在乡村周边环境实施灭鼠措施,结合草原灭鼠控制鼠类密度,降低泡型包虫病的传播风险。

6、加强人员防护

    在包虫病防控工作中要做好清洁消毒,加强人员防护,减少工作过程中的感染几率,对终末宿主及其粪便接触频繁的防疫人员,要配备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与乡镇畜牧兽医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组成包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经费投入

    包虫病防控经费采取省、市、县共同承担,以县为主的办法。驱虫、监测及无害化处理等经费省上给予适当补助。县畜牧兽医局在管好用好省上下达经费的同时,积极争取县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包虫病防控经费,确保包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部门协作

    各村要与乡镇畜牧兽医站协同加强与当地卫生院的协作,在犬类驱虫、疫病监测、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督查指导等方面密切配合,主动沟通。要配合司法所、派出所搞好犬只登记和管理,妥善处理无主犬;配合水管站做好农民和家畜饮安全用水等。

4、加强督导检查

    镇政府将包虫病防控纳入到各村委会工作绩效延伸考核范畴,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价,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措施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村,要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成限期完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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