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县森防指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同时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前一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全面部署制定了可行的防火应急预案,实行乡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同时成立乡森林草原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委会成立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包干责任制及林长制,行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严防森林火灾。在各村、交通主干道的显眼处张贴防火标语,加大对林地、草地火灾多发区重点区域的巡护力度。尤其是对防火紧要时期特别是清明节前后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3、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信息。森林防灭火期间,我乡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不休息,并要求所有乡村干部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发生火情能及时联络,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提高公民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坚决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隐患排查
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清明节期间进行上坟祭祖、进山旅行、春耕生产焚烧秸秆,杂草等情况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掌控火源情况,主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排查治理,早发现早处理,将一切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现在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阶段工作
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放松,在继续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立足基础、立足防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促使防火责任落实落地。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规范野外用火管理,加大对违章用火的处罚力度,使野外用火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形成见火就查,违章必究,失火必罚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3、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痴呆人员的管理,外来精神病患者应当由公安和民政部门实施收容,严防其放火烧山。
4、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采取一般性宣传与重点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以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
5、加强森林草原应急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化,努力提升森林草原应急消防救援队伍的扑救能力,强化扑火安全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6、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认真总结、切实做到边自查边自纠边提高,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做到第一时间整改,并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