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宁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会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会宁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县纪委监察委内设12个室,8个派驻机构,1个派出机构,下设事业单位1个。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二、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75.14元7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48.04万元,增长34.11%。预算支出97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48.04万元,增长34.11%。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5.14万元,本年支出975.14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07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2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3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5.14万元。工资福预算554.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6.66万元,津贴补贴184.66万元,奖金18.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8.53万元,采暖补贴3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62万元(其中办公费79.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费4.94万元,其他交通费45.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会宁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2.08万元,其中:办公费61.67万元、水费4.56万元、邮电费2.8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22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20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975.14万元,预算总支出975.14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九)2022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纪委保密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品购置、各项差旅报销等一系列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加强检举举报平台、纪检监察网络建设,视频会商系统及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谈话室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保障派驻机构正常运转,推动新时代会宁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