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宁县总工会概况
1、主要职能
会宁县总工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为:
(一)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提高全县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举办全县工会干部培训班。
(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五)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六)组织和动员企业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七)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慰问送温暖工作。
(八)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九)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做好工会财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有机构2个,事业2个,本年无变动。
(1)县总工会基本情况:会宁县总工会是县政府主管群团组织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帮扶维权。县总工会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12名(行政编制5名,工勤1,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4个,现有在职职工11人(其中在岗职工10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1人)。下属事业单位有困难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
(2)县总工会基本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创和谐幸福会宁。会宁县总工会是中共会宁县委和白银市总工会领导下的会宁县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二、会宁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65.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36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7万元,增长6.46%。预算支出342.93万元。
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1万元,本年支出365.1万元,其中其中:行政运行(2012901)80.24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9.14万元;事业运行(2012950)45.72万元,县列专项工会经费230万元(特困职工救助金项目10万元,工会经费项目220万元)。
3、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1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0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58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16.7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9.14万元,采暖补贴6.26万元,县列专项23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会宁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7.58万元,其中:办公费9.69万元,工会会费0.88万元。
5、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一样。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
6、2022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采购总安排为1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365.1万元,预算总支出365.1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9、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白银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全省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规定〉的通知》(白工发[2018]7号)精神,工会经费按全县职工工资总额2%安排,其中:单位安排60%,县工会40%,会宁县总工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金额230万元,工会将严格按照《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使用工会经费,让工会经费更好的服务职工。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