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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甘肃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

部门:司法局 | 栏目:规划计划 |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 作者: | 日期:2022-03-11 11:36:38 | 阅读: 232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甘肃省司法厅决定自2022年3月至10月,在全系统集中部署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 

指导思想,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省司法厅“1244”工作思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护航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为民亲民便民、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特点,全力以赴防风险、增和谐、保安全、促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有力有效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主要任务,做实常态排查。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特点,坚持把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始终聚焦“国之大者”,主动服务中心全局,深入村(居)扎实开展排查摸底,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每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每月、县(市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普遍排查工作,力争做到乡镇街道全覆盖、村居无盲区、事项人员无遗漏。

抓好重点排查。组织动员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风险隐患大、矛盾问题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紧盯惠民利企、营商环境改善、开发征地拆迁、纾困解难和安置帮扶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紧盯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按照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认真开展专项排查,真正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清楚,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村、组、户、人要清楚,对易激发矛盾纠纷的事件类型和主要环节要清楚。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将矛盾吸附在基层,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夯实基层调解。针对基层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第一时间选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及时就地予以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注重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强化行业调解。继续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持续做好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对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管理、金融借贷、消费旅游、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依法及时妥善予以化解。要关注农民工、退役军人、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对象,为他们及时提供耐心细致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持续关注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任务分工,指导调解组织完成好调解任务。加强对企业、商会和知识产权领域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及时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保护民营合法权益,助力营商环境逐步改善。与相关行业部门对接沟通,督促改善场所设施条件,提升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帮助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统筹调解力量。对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积极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解团队合力攻坚化解。对不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提升调解水平。加大《人民调解法》的普及宣传,推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对标找差明确方向,健全组织优化队伍,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强化指导落实保障,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调解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发展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落实基层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标准,依纪依规及时审核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全员培训和分级施训的要求,组织开展全省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骨干轮训、普遍轮训,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大局上来,将专项行动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我为基层解难题”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平安甘肃建设和推进市域治理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兼顾一体推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全面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争取支持强化保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将政治引领贯穿于专项行动各方面全过程,铸牢政治忠诚、深入思想发动、发挥党建优势,让党旗在调解一线高高飘扬。要靠实责任,真抓实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及时通报重大维稳信息,建立会商联动机制,通过联排联调、委托移送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

注重宣传引导,选树亮点品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多角度多方位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着力宣传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本地特色亮点,着力打造能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的特色品牌和亮点工作。对专项行动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表扬。

及时总结成效,确保整体推进。要通过简报、信息或专刊等方式总结交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全面掌握了解、定期梳理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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