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44号)和《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1〕47号),为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我镇2022年1月份全额资助对象1人,按照32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共需资金320元。其中退费1人320元。
部门:土门岘镇 | 栏目:医疗保障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1-13 00:00:00 | 阅读: 2016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44号)和《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1〕47号),为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我镇2022年1月份全额资助对象1人,按照32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共需资金320元。其中退费1人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