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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平头川镇 | 栏目:预算决算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10-15 09:55:58 | 阅读: 1906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是平头川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乡综合事务的乡级政府。

二)机构设置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内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现共有一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平头川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0人,年底实有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2人,年底实有人员44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遗补人员4人 ,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退休人员7人 ,转移社保拨款。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87.63万元,支出总计1287.6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7.07万元、增长1.72%,支出增加27.43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补发2019年绩效奖,三支一扶人员转正等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万元,占99.6%;其他收入4.67万元,占0.4%。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74万元,占61.3%;项目支出493.61万元,占38.7%;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9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1.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6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2.56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基金、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等预算,年中追加基金预算及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费用等大额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7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5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单位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91万元,增长48.5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74万元,占6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费用的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1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开支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15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卫生健康支出25.84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327.33万元,占26.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及林业款项增多;住房保障支出42.21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71万元,较上年增加14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40.3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4.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控制经费开支,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上年度有结余结转资金,并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上年度有结余结转资金,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及公车改革,严格控制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金额3.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其他单位到我单位调研知道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结余结转资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及公车改革,严格控制接待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咨询、水费、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10.23万元,减少20.3%,主要原因是经费和专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使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5元,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尚未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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