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基本职能
河畔镇人民政府是河畔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镇级政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构成
河畔镇人民政府内设农经财政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司法所等5个中心2个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农技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水保站、农机管理服务站等5个部门,现共有一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畔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核定24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年底实有人数114人,其中行政在职27人,行政退休13人;事业在职69人,事业退休5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退职0人,精减人员11人,遗补人员0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326.31万元比2016年总收入2766.82万元减少1440.51万元,减少幅度108.6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95.75万元,比上年收入2747.93减少1452.18,减少幅度112.07%,主要原因是部分惠农补助资金进入上级各部门决算而未进本级决算。
2017年总支出1280.99万元比2016年总支出2736.1万元减少1455.11万元,减少幅度113.59%,其中基本支出1067.42万元,比上年1445.24万元减少377.82万元,减少幅度35.39%,项目支出213.57万元,比上年1290.85万元减少1077.2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进入上级各部门决算而未进本级决算。
2017年总收入1326.31万元,总支出1280.99万元,年末结余结转45.32万元,比上年结转 30.72万元增加14.6万元,增幅为32.21%,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94万元,比上年结转25.62万元减少13.6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3.38万,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
(二) 收支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数13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6.31万元,占100.00%。
2017年总支出1280.9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067.42万元占总支出的83.33%,项目支出213.57万元,占总支出的16.67%。按支出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5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22万元,支出116.7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20.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7.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万元。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78010.49元,人均106.57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52.50元,比上年决算数66186.6元减少了16934.1元;②公务接待费28757.99元,比去年决算数29246.8元减少了488.81元;③因公出境费0元与去年一致。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78010.49元,比上年95433.4元减少了17422.91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70万元,比2016年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5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原因上级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于2017年3月份将本部门1辆一般公务用车收回。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万元,上年结转4.05万元,支出6.63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