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广大消费者:
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必须全部推广落实“甘肃健康出行码”场所码,严格落实“逢进必扫场所码、必查健康码、必测体温、询问旅居史”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发现疫区旅居人员或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管控并上报;要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消杀、清洁、通风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要加强冷链食品管控。所有冷藏冷冻食品进销货必须索要和出具电子一票通,建全台帐,完善追溯管理。实施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进入前24小时备案制度,进入县内进口冷藏冷冻产品必须进入设立的总仓,核酸检测样本必须覆盖到最小包装,进行“全检”。冷藏冷冻食品经营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每周对片区内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链食品及销售档口环境的核酸检测。
三、要落实集体聚餐“双报备”。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50人以上集体聚餐必须落实“双报备”制度,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严查人员旅居史。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通风消毒工作。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推荐使用自助点餐、公筷公勺公夹,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倡导“光盘”“打包”,制止餐饮浪费;严禁加工、贮存、食用野生动物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
四、要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对进店购药人员落实扫码查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对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进行实名登记,并建议购买人就近到相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尤其是“四类”药品销售,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
五、要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县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六、要树牢个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在经营场所入口处未张贴“白银快办场所码”和“甘肃健康出行码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一律停业整改,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