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主页

部门文件

文明养犬倡议书

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12-23 11:14:11 | 阅读: 2732

广大市民朋友们:

     城区流浪犬只随地便溺、上路扰车等问题频发,给市民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对此,县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对照《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统一安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集中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区域的流浪犬只实施拉网式排查和捕捉收容。

在此,我们郑重呼吁:

1外出遛犬要牵绳。市民外出遛犬请使用犬绳,尽量少带入公共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发生扰民伤人事件。

2宠物粪便随时清。市民户外遛犬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妥善处置(如用报纸或胶袋包好并投入垃圾箱),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3文明养犬不扰民。市民养犬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制止犬吠,避免引起纠纷。不携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和他人同乘电梯。

3、养犬规范要遵守。市民养犬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管理,积极参加文明养犬宣传,依法办理养犬相关手续,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县执法局将持续组织开展流浪犬抓捕整治行动,对城区流浪犬、无主犬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集中捕捉、收容饲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犬患危害性,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维护优美整洁、和谐健康的城市环境共同努力!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12月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