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59号)精神,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法〔2021〕84号)要求,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县全覆盖措施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任务、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白银市落实中央、省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市版),对纳入清单的110项(落实中央事项清单104项、落实省级事项清单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活动。
各部门要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照中央、省、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细化监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工作。
三、执行范围
包括全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