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十查十纠”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会农领发〔2021〕26号)、白银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第二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和中共会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会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省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针对一些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治、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紧扣省上反馈的问题,扛起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以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量为目标,全面审视巩固成效工作。现就生态护林员项目规范管理核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聘上再规范。各乡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杜绝“在册不在岗、在岗不工作”现象。
二、在日常管理上再加强。各乡镇在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上,明确工作任务,做好日常考勤。
三、在责任落实上再靠实。明确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让每一位聘用人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及工作要求,确保林有人护草有人管、能管实管得好。
四、健全用人管理机制。各乡镇清查生态护林员与实际上岗人员是否相符,坚决杜绝生态护林员不履行岗位职责,外出务工等现象。
收到通知后,各乡镇要立即行动,指定专人进行核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自查表于2021年11月13日前报县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