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1〕53号)精神,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落地实施,现将《白银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白银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1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