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消费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深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全力提升社零增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促销活动拟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市财政列支50万元,县财政列支150万元)。为加快商贸流通企业复商复市、提高营业额的客观需求,聚焦商品零售稳定增长,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主体,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一是纳入省统计平台限上企业库内的商贸流通企业;二是实施统一收银且每笔销售额都能实现入统的商贸流通企业;三是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能够同步开展促销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综合上述三项条件要求,全县选出3家汽车销售企业、2家大型超市、7家餐饮企业,共12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活动。 (一)补贴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补贴,先购先补, 补完为止”的原则开展。(二)补贴对象。2021年12月1日起,在参与会宁县限上企业消费增速促销活动名单内的3家汽车经销企业、2家大型超市、7家餐饮企业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三)补贴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1.汽车补贴。以裸车开票价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裸车开票价10万(不含10万)以下的,单车补贴1000元加油卡;裸车开票价10万元(含10万)以上,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单车补贴2000元加油卡;裸车开票价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单车补贴3000元加油卡,补贴不限消费次数。2.超市补贴。以超市购物小票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40元、60元、100元、200元四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购物小票价满200元(含200元)的,补贴40元;购物小票价满300元(含300元)的,补贴60元;购物小票价满500元(含500元)的,补贴100元;购物小票价满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3.手机补贴。以购机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200元、300元、5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一次性购买满10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补贴200元;一次性购买满2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补贴300元;一次性购买满5000以上,补贴5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4.餐饮补贴。以用餐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50元、100元、150元、200四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200元(含200元)的,补贴50元;消费满300元(含300元)的,补贴100元;消费满500元(含500元)的,补贴150元;消费满600元(含6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1.消费者在手机应用中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登录定位地选择会宁县,进入页面选择指定的限上企业消费商家,买单输入消费金额,根据消费金额自动进行相应的满减; 2.商家在建行企业银行APP可以查询优惠券兑换明细;3.消费者购买成功后凭消费票据等相关凭证,到参与活动的企业审核建档,由企业先行垫资,根据活动类别补贴标准兑现消费补贴,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凭相关凭证统一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六)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购后补方式兑现补贴。1.汽车补贴。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凭参与活动企业开具的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在12月1日之后)、市内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附加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会宁县商务局审核建档,持我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石油指定加油站(见附件2)签字领取相应额度的补贴油卡。2.超市补贴。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先由参与活动的超市按标准减免金额,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凭超市购物小票、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消费者花名册统一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3.手机补贴。购买手机的消费者,先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按标准减免金额,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凭购机发票、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消费者花名册统一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4.餐饮补贴。用餐消费者,先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按标准减免金额,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凭用餐发票、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消费者花名册统一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