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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部门:草滩镇 | 栏目:社会保险 |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作者: | 日期:2021-11-16 00:00:00 | 阅读: 3059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元);

二类地区:1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8.4元);

三类地区:17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9元);

四类地区:16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4元)。

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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