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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政策解读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琪解读《会宁县非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领导政策解读 | 来源:会宁县交通运输局 | 作者:会宁县交通运输局 | 日期:2021-01-25 00:00:00 | 阅读: 5393

2021年1月22日,会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会宁县非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甘肃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甘交发〔2018〕27号)、甘肃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甘治超领发〔2020〕1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货车车辆超限超载及乱挖乱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02号)和白银市交通运输局《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五个专项实施方案》白交发〔2020〕174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印发会宁县非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于2021年1月22日全文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源头治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出入口开展源头执法。(责任部门:工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二)着力推进联合执法。切实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公安交警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在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出入口开展路面执法。公路路面治理可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流动式超限超载检测点,并根据货运车辆行驶规律开展流动稽查。(责任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

(三)加强农村公路通行管控。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管养体制,巩固“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成果,建立完善设置限宽限高设施台账,明确设置的点位、主体、程序和标准,实行清单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重点农村公路路面巡查,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绕行农村公路。(责任部门:各乡镇)

(四)逐步探索应用科技治超措施。积极借鉴先行先试省份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先进经验,在县域区域内的公路货运通道、重要桥梁、重要路口等节点位置,研究探索设置可实现不停车称重检测、视频监控和自动抓拍等功能治超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施,消除治超监管盲区,逐步推广规范。(责任部门:公安部门、各源头监管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办、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建立议事规则和会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二是健全执法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联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形象。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制定治理超限超载宣传计划和内容,坚持正面宣传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宣传合法运输行为,及时报道恶意堵道、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典型事件,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非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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