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草塬镇“十四五”期间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十四五”期间动物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布鲁氏菌病抓点示范工作方案(2121—2023)》(甘疫控〔2021〕14号)《白银市“十四五”期间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市防指办发〔2021〕13号)《会宁县“十四五”期间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会防指发〔2021〕7号,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镇动物布病防控措施
“十三五”期间,按照省市县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要求,全镇上下把布病防控作为兽医工作的“一号工程”来推动,不断完善防控策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免、检、消、杀、管”等综合防控措施。2021年布病防控退出免疫,全面实施更高要求检测净化措施,力争通过三年,将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2%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1%以下,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
二、布病区域划分
根据布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十三五”期间布病检测情况,白草塬镇界定为7个轻度感染区之一的乡镇。
三、防控的原则、策略和目标
(一)防控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区防控、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通过检测、扑杀、消毒、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逐步控制和净化布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防控策略
“十四五”期间,按照我县动物布病防控“分区域、分畜种、分时段、分层次”的检测原则,我镇坚持“6个优先检测”(即对全镇奶牛全部检测;对全镇近一年来从外调入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对布病发生过的场(点)牛羊全部检测;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的牛羊全部检测;对发生流产、死胎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对缴纳养殖保险的牛羊全部检测),达到全镇牛羊全覆盖。。
(三)防控目标
到2023年底,全镇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2%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1%以下,自此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逐步形成更加符合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要求的布病防治机制,显著提升布病监测预警、移动监管和疫情处置能力,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四、防控措施
(一)加大检测净化工作力度。
1.2021年6月-2021年12月。全镇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5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全部检测。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户),每3个月全群复检1次,直至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并要覆盖检测本社范围内的所有牛羊。
2.2022年1月-2022年12月。全镇对牛存栏10头以下、羊存栏50只的养殖场(户)全部检测。最终达到牛羊检测全覆盖;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点,每3个月全群复检1次,直至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并要覆盖检测本社范围内的所有牛羊。
3.2023年1月-2023年12月。全镇重点对2021年、2022年检测出布病阳性动物养殖场(户)所在社(组)的牛羊全部检测,进一步巩固检测净化成效。
4.2024年1月-2015年12月。对前三年的检测净化工作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估,总结检测净化抓点示范经验,重新归纳布病发生区域,分析布病传播途径,进一步优化检测方案,持续坚持“6个优先检测”,巩固已净化的区域,防止布病出现反弹,彻底净化区域内布病。
(二)加强活畜调运管控。各村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产地检疫、调运监管、落地监管等工作落实。一要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对于跨省调入布病易感动物的,要向我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备案,调入时必须附有调出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布病检测阴性报告,严禁从布病高风险区域引入易感动物,禁止免疫地区的易感动物向非免疫区调运。调入后用于继续饲养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30天(种畜、奶畜隔离观察45天)以上,再由调入地全群检测阴性后方可混群饲养。二要做好检测后牛羊的监管。对检测后的牛羊要及时加挂耳标标识,建立“一羊(牛)一档一卡”档案,认真填写“会宁县白草塬镇牛羊布病检测登记表”,记录检测羊只的基本信息(一式两份,镇镇畜牧兽医站、养殖户各留存一份),积极倡导“只出不进、自繁自育”的养殖原则,限制牛羊随意流动,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及村社干部进行跟踪监管,定期不定期核对圈舍牛羊存栏数量,防止调入患病牛羊。三要加强贩运车辆和人员管理。对贩运车辆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大力推广“12411”监管模式(即“一车”指贩运人员必须有一辆备案的贩运车辆;“两牌”贩运人员佩戴的工作牌、用于贩运牲畜的车辆标识牌;“四证”指动物贩运证、动物产地检疫证、动物布病检测证、贩运人员身份证;“一码”指市场准入码;“一台账”指动物贩运台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贩运活动。四要抓好养殖场户防疫监管。进一步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和“一对一”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村防疫员及村社干部监管责任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消毒、门禁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防疫设施条件,全面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对检出布病阳性个体的,在强制扑杀前不得出圈放牧或私自出售,阳性场(户)禁止调出种用动物和饲养用动物;用于屠宰的牛羊须经逐头(只)检测布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阴性场(户)调运前须逐头(只)检测布病,动物检疫机构凭检测报告受理检疫申报,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对种畜、奶畜及冻精生产、经营、使用等高风险场群和环节的监管,布病未达到净化标准要求的,不得向外供种,布病阳性场(户)同场群动物不能用作种用。种畜调出和配种前必须进行布病检测。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控”力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各村要向社会公众设立违法违规调运牛羊举报电话,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无布病检测阴性报告、未申报备案私自调进牛羊的,在镇政府监督下,必须隔离观察,并采集血清进行布病检测,对检测出的阳性畜要坚决扑杀,不得给予补助,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货主及承运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责,发挥处理一次警示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三)强化消毒灭源。各村社要督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建立健全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开展日常消毒和定期消毒工作,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测出阳性畜后,对感染布病的牛羊要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扑杀,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污染的场地等按要求进行规范消毒,对病畜尸体及流产胎儿、胎衣和排泄物、乳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将布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告知给辖区内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提升公众对布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养殖者主动开展布病防治的意识,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联动机制,为布病防控净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围绕检测采样操作技术、器械使用、检测记录填写、人员防护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布病防控一系列知识。各村也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牛羊养殖场(户)的培训,在开展检测净化期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场(户)布病检测净化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全镇参加布病检测的人员达到规范操作,熟练掌握采样技术,防止因操作不当引起人员感染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镇上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为副组长,镇卫健、公安派出所、财政、畜牧兽医站、食药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白草塬镇畜间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兽医站,及时协调解决布病检测净化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布病监测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检测净化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人员培训、及时抽血送样、做好阳性畜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动物调运监管、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镇卫生院做好人畜共患病危害性及防护措施宣传、病人心理疏导、检查诊治工作。镇派出所协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阳性畜的扑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行为。镇政府要保障经费投入,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镇食药所做好畜产品市场流入、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病畜及产品流入市场。镇道路管理所负责优先运送疫情控制扑灭人员、物资、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运送,协助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以及公路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临时消毒站)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顺利开展,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配套所需资金,用于采购防护用品、消毒等物资,布病检测净化补助。根据布病检测抓点示范方案会防指办发〔2021〕7号文件标准,采样补助费用按照每采1只羊补助2元、牛每头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交通费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经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2015〕99号)文件精神,对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四)加强人员防护。布病属于人畜共患病,在开展检测采样时如果操作不规范或防护不当,会对人造成威胁。因此,要求所有参与采样、实验室人员在严格规范采样规程的前提下,按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过程中要穿防护服、雨鞋,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工作期间禁止喝水、吸烟、吃零食、使用手机等,工作结束后,对手、鞋底进行彻底消毒。县农业农村局要给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必需的防护、消毒用品,及时开展培训演练。镇政府要督促养殖、屠宰、贩运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人员防护制度,落实好各项人员防护措施。镇卫生院要定期做好一线工作人员布病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如发现布病阳性者,落实相关救助保障措施,及时进行治疗。
(五)强化检查考核。镇政府组织人员每年开展两次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督查考核,将是否按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养殖户对布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人员安全防护、规范采样、牛羊流动监管等列为考核重要内容。镇政府对检测净化工作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不按期完成任务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