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3)负责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4)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对台方针政策,坚持“一国两制”,维护祖国统一;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加强侨务工作管理,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文化交流等工作;指导侨联自身的思想和组织建设,研究解决侨联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和确立侨联工作方针和基层侨联组织体制。
(7)负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维护国家统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乡村扶贫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清真食品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使用工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8)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穆斯林朝觐工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民间信仰工作;负责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承办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9)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变更民族成分复审;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设立、合并、分立和终止审批;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和改建建筑物审批;负责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委统战部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提出审批意见的能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职能转变。
2.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6名。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兼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副部长1名,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今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人。均是财政全额拨款。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71.39万元,支出总计271.7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4.2万元、增长42.08%,支出增加112.85万元、增长41.5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增发2020年度的科学发展观绩效奖,二是支出民族乡发展资金;三是年底追加预算。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39万元,占100%;没有其他收入。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1万元,占66%;项目支出92.4万元,占3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2万元,增长42.0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增发2020年度的科学发展观绩效奖,二是支出民族乡发展资金;三是年底追加预算。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1.71万元,支出增加112.85万元、增长41.5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增发2020年度的科学发展观绩效奖,二是支出民族乡发展资金;三是年底追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86万元,较上年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53.37万元,较上年增加2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会议费支出情况:无。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培训费支出0.3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27.57万元,增加51.6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7万元,全部采购办公用品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中共会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