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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会宁县公安局2020年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部门:公安局 | 栏目:预算决算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10-30 00:00:00 | 阅读: 3177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3)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工作的防范、打击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5)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工作。

6)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7)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8)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9)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进行管理。

10)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11)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2)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3)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15)监管犯罪嫌疑人,管理教育行政拘留人员。

1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联防队、社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安公司、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

17)领导武警中队、消防中队。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

负责“三台合一”的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和公安统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及整理工作。

案管中心  负责群众拨打“110”电话报警案件的受理、录入警综平台和派警处置工作;负责前来局机关报案和举报的接待、受理、录入警综平台工作,根据受理案件的性质通过警综平台分配或指派相关单位进行查处;负责局机关之外单位现场受理案件的网上管理工作,对不属于受理单位管辖的案件,通过网上分配、指派相关单位受理查处;负责对上级指定管辖、相关单位移交案件的录入警综平台和受理工作,根据案件性质通过警综平台分配或指派相关办案单位查处。

2)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文秘工作及其他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局公章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保密工作。

3)政工监督室

负责全局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开展全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政治宣传工作;负责承办全局民警、工勤人员的考核、调配、教育、训练、工资、警衔、福利、离退休工作;负责全局岗位目标管理的检查、考核、奖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文体活动等工作;负责局党委和政工文件的起草以及各种报表等工作;协助县局党委做好辅助性决策工作;协助团委、工会工作;

4)督察大队

负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审计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安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局公安审计的业务规范;负责全局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法制大队

负责指导全局公安法制工作,开展公安法制调研、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各类刑事、行政案件法律审核和法律文书办理工作;负责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案件复议、听证、诉讼活动;负责对全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信访室  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办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负责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

6)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7)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搜集、掌握、分析、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侦查、提请逮捕、起诉、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8)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缉毒工作;负责收集、研究、交流刑事、毒品犯罪信息,管理全局违法犯罪情报资料;负责开展刑事职业据点、刑事特情和刑嫌人员建立、管理等刑事基础工作;负责开展法医、刑事照(录)像、现场勘查、提供技术信息等刑事技术工作;负责检查、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刑事侦查大队下设:

刑侦办公室  负责刑事案件的统计和刑事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上报、通报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刑侦各中队业务工作;负责刑事案卷和文书等管理工作;管理全局违法犯罪情报资料;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刑侦一中队(责任区中队)  负责本辖区刑事案件的受理、侦破、移送起诉及文书办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刑事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通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刑事职业据点、刑事特情和刑嫌人员建立、管理等刑事基础建设工作。

刑侦二中队(责任区中队)  负责本辖区刑事案件的受理、侦破、移送起诉及文书办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刑事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通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刑事职业据点、刑事特情和刑嫌人员建立、管理等刑事基础建设工作。

刑事技术室   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照相;负责开展法医检验、刑事物证提取、鉴定、比对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刑事犯罪科学技术信息的采集、建设工作。

9)缉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受理、侦破、移送起诉及文书办理工作;负责涉毒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10)经侦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受理、侦破、移送起诉及文书办理工作;负责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11)情报大队(合成作战中心)

负责全局情报信息格局建设工作的整体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运作;负责公安信息化及“大情报”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对情报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和预测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重要动向和主要趋势,为领导决策服务。制定全局情报信息采集、维护管理的相关制度,对情报信息采集、录入的范围、标准、内容等进行指导、培训。

12)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本辖区敌情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实时掌控针对警卫对象,警卫目标的破坏图谋和重点人的行踪动向,提出预防和处置对象;负责制定本辖区警卫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常态化公安警卫基础工作和警卫专干、信息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接待、服务、新闻、卫生、防疫、执勤等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完成上级警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户政科

负责指导全县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对外迁移和审批迁入落户的工作,审核审批各类户口落户、迁移程序;负责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14)出入境管理室

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资料,对外国人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办理往来边境地区、特区通行证;配合有关侦查部门对涉外案件、事件开展工作。

15)巡警大队

负责城区治安巡逻、接处警,接受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16)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预防和处理辖区内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线管理;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接待群众报警,救助危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警察大队下设:

车辆管理所  负责全县国家免检车辆和“五小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机动车年检、抵押登记、补领牌证和“五小车辆”驾驶证申领工作;驾驶人领、补、换证工作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考试及驾驶证审验工作。

会师中队:负责国道312线会宁段及周边县、乡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违规车辆查处和交通执法服务站运行工作。

郭城中队:负责省道207线会宁段及周边县、乡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违规车辆查处和交通执法服务站运行工作。

城区中队: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规车辆查处工作。

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全县辖区内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和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三调联动”工作。

法制宣传中队:负责法制审核、涉案财物管理及全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内务管理、后勤警务保障工作。

指挥中心:负责全县道路监控和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及查缉布控工作。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负责全县C1及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1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安全审核;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日常监督;负责受理和查处在互联网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8)信息通讯机要科

负责全局通讯管理,制定规划,抓好落实,加强管理,确保畅通,对建立和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档案,规范管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进行依法管理,负责全局计算机的应用规划、组织实施,维护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设备。

19)看守所

负责羁押犯罪嫌疑人、已决犯的监管工作;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管理、改造和对已决犯遣送工作;负责深挖犯罪线索,开辟第二侦破战场工作。

20)拘留所

负责羁押被行政拘留违法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被羁押违法人员的法律政策教育工作。

21)行政审批服务股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微机录入工作。做好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与局其他股室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县公安局设29个派出所。

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西城产业开发区治安派出所除外)、身份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公共复杂场所管理、消防管理;负责本辖区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具体派出所为:

1)城镇派出所25个,即城关派出所、郭城派出所、河畔派出所、柴门派出所、新庄派出所、土门派出所、汉岔派出所、韩集派出所、大沟派出所、四方派出所、杨集派出所、老君派出所、翟所派出所、中川派出所、侯川派出所、丁沟派出所、平头派出所、甘沟派出所、刘寨派出所、白塬派出所、草滩派出所、新塬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头寨派出所、西城产业开发区治安派出所。

2)乡派出所4个,即新添派出所、党岘派出所、八里派出所、土高派出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会宁县公安局决算收入8146.54万元,比2019年决算收入7942.05万元增加204.49万元,同比增长2.51%。

2020年度,会宁县公安局决算支出8092.12万元,比2019年决算支出7934.78万元增加157.76万元,同比增加1.95%。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度,会宁县公安局决算收入814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4.54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2万元,占0.02%。

2020年度,会宁县公安局决算支出8092.1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062.92万元,占87.28%;项目支出1029.2万元,占12.72%。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6619.28万元,占81.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9.52万元,占7.90%;卫生健康支出200.64万元,占2.48%;农林水支出273.97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358.70万元,占4.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40.02万元,较上年增加301.97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正常调增。公用经费1122.90万元,较上年减少22.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行动经费减少。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会宁县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3.35万元,比2019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8.59万元,同比下降10.14%。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77.2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车辆的更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3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94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节简开支。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0.36万元,共接待33批次206人。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节简开支。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991.04万元,较上年减少154.20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基层派出所,减少了机关运行支出。

2.政府采购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03万元;工程支出28.51万元;服务支出23.8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5辆。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 609.7万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95%。从评价结果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会宁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

 

2020年会宁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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