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添堡回族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会宁县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会农领发〔2021〕2号)精神,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以提高监测精准性、帮扶有效性为目标,建立健全发现响应、核查评估、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动态清零工作流程和管理运行机制,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有效防范边缘人口致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实现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监测对象和标准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农村大病重病患者、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底线,作为2021年度最低收入监测标准。2022年起,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实时监测水旱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问题,及时排查预警县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防止规模性返贫。
三、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发现响应。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等方式,快速准确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风险因素、风险群体。
1.农户自主申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户通过书面申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7”咨询服务电话、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等渠道,申请纳入监测范围。
2.基层干部排查。各村成立由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村医等组成的三级网格化监测体系,常态化排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各村围绕县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反馈的预警信息和特殊群体,根据实际开展入户核实,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4.社会监督发现。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舆情、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认真组织排查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二)核查评估。对各方面发现和反馈的风险信息,逐级反馈到村后,按照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定的程序,新识别确定监测对象。监测对象识别实行“一事一议”,随时发现随时纳入,自农户申报或排查、筛查发现至县级审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村级评议。各方面发现和反馈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由村监测小组按照一看(查看家庭实际情况)、二算(算收入支出)、三核(核家庭资产)、四评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五公示(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程序确定初核对象。确定为初核对象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
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初核对象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报乡政府初审。
2.乡级初审。包村干部要对各村上报的初核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逐户核查,核查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由乡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初审名单, 报县乡村振兴局审定。
3.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组织、人社、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医保等相关行业部门,采取抽样核查、重点审查、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政府上报的初审对象进行审定。确定的监测对象反馈乡村,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未经县级审定,乡村两级不能录入系统。对民主评议、财产核查和公示过程中有争议的初核对象,由县、乡组织实地复查,既防止“富人戴穷帽”,也防止真正符合条件的农户被遗漏。
(三)精准帮扶。村组干部、包村干部要与农户一起,对监测对象家庭及其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家庭大额支出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以及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析,共同商议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根据风险类别,监测对象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及时报送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务等相关行业部门,由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实行分类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技能培训、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等措施,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四)风险消除。对通过帮扶,实现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定的程序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并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1.风险消除标准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实施了“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落实了相应帮措施。
(2)“三保障”稳定实现,即属于参保范围家庭成员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具备学习条件的少年儿童无失学辍学现象,实现了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收入监测标准。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
2.风险消除程序
(1)村级评议。由村监测小组按照一看(查看家庭实际情况)、二算(算收入支出)、三核(核家庭资产)、四评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五公示(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程序,综合研判收入支出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分析评估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情况,提出风险消除初选名单,村内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的,报乡政府审核。
(2)乡级初审。包村干部对村级上报的风险消除户逐户验收,验收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由乡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审名单,报县级审定。
(3)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统计、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参与,采取抽样核查、重点审查、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进行综合审定,确定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由乡政府负责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其中,对存在多个返贫致贫风险点的监测对象和低保、特困监测对象的风险消除进行重点审查。
3.风险消除管理
对存在临时性困难或返贫致贫风险单一、通过帮扶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解除预警、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比较复杂或存在多种风险、需要经过一段时间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的监测对象,定期评估帮扶效果,完善帮扶措施,在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关程序;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以及大病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在落实社会保障等帮扶政策之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对经过一段时间帮扶,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或风险有所缓解,但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重点评估研判“一户一策”帮扶措施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或加强,不能认定为风险消除。
四、帮扶政策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有意愿且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落实产业达标补助等相关扶持政策,采取到户产业奖补、种养达标奖补、发放小额信贷等方式,支持监测对象多种多养,拓展增收门路。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家庭农(牧)场等带动其发展产业增收。探索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加大对监测对象产业发展的保险供给,增强监测对象产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劳务协作、有组织输转等,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其转移就业。利用既有和调整优化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措施,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乡村工厂)吸纳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统筹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引导支持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安全饮水、高标准农田建设、村组道路硬化等涉农项目和工程建设,帮助其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三)教育帮扶。全面构建和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刚性约束机制,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就学的监测对象,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送教上门、落实“雨露计划”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四)医疗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做好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工作并给予一定资助。按规定落实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五)住房安全保障。持续做好动态新增危房的排查和安全保障,对主要居住用房为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或D级的监测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参照2020年补助政策,合理确定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六)饮水安全保障。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加快农村人饮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建管一体机制,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做好农村群众用水状况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防止监测对象饮水安全出现反弹。(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七)综合保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强化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健康帮扶、临时救助等政策。对因残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先进行残疾鉴定,再根据政策准入条件纳入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特殊急难型救助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救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
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八)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加收入,发家致富。对自强不息、勤劳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大力倡导和实施参与式帮扶,使监测对象通过帮扶项目实施提高增收致富本领。挖掘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让致富带头人向监测对象传授致富经验,通过典型引领,提高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责任单位:党建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扶贫工作站、妇联、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九)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持到乡到村带户的产业和就业增收项目,支持监测对象“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捐助、农户自愿参与的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帮扶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责任单位:乡扶贫工作站、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乡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三级网格监测体系,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风险人群预警研判、“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动态管理、帮扶成效和风险消除评估、数据信息比对审核等工作。各包村组长、包村干部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网格员及监测员为直接责任人,要紧盯监测对象,明确作战清单,做好核查走访、数据采录、动态管理、公告公示等工作。实行“六必查”制(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必查、家庭成员有病患必查、供养大中专学生必查、残疾人家庭必查、突发意外和特殊困难必查、农户自行申报或来信来访必查),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加强数据共享对比,提升防贫监测水平。加强工作对接,强化跟踪问效。乡、村、组要上下联动,构建三级联防联控网络,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和信息的共建共享,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切实消除预警风险,防止因沟通协调不畅造成工作脱节,进而导致新增贫困。乡村要切实履职尽责,统筹抓好防止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对易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确保不发生新增贫困。
(三)严明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按照统一安排,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乡防贫监测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防止随意降低标准或简化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随意扩大或缩小监测帮扶范围。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因失职失责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