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坡镇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应急
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商贸和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灾难。
3、特种设备事故灾难。
4、烟花爆竹物品事故灾难。
5、农业、林业设施事故灾难。
6、电力事故灾难。
7、其他事故灾难。
二、启动条件及分级标准
(一)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造成一次性死亡2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2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几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各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分级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
I级: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镇(镇)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II级:造成10人以下(含失踪),或危及3人至9人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90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镇(镇)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镇(镇)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III级: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当发生Ш级及以下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得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老君坡镇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派出所、国土所、镇卫生院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组成。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
(二)工作职责
1、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承担编制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相互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拟出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
3、现场指挥组
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人民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组织救援队伍撤离;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4、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安监站、派出所、交警队、哲觉民兵应急分队,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5、通信信息工作组
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6、医疗卫生工作组
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7、治安交通工作组
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8、资金物资保障组
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9、新闻宣传工作组
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10、善后处理工作组
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相关信息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县级部门和单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二)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镇人民政府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情况严重时,应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五、应急行动
预案启动后、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各应急工作组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