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会民发〔2021〕53号)等文件的要求确定我镇杨树林等82户94人特困供养按38元/人.月的标准补发基本生活保障金;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农村、城市分散特困供养照料护理金补发标准为:一档(全自理)10元/人.月、二档(半护理)50元/人.月、三档(全护理)30元/人进行补发。本次补发2021年1-3月份特困供养提标补发资金14496元,其中:基本生活保障金10716元、照料护理金3780元(一档:84人2520元,二档6人900元,三档4人360元)请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