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平头川镇人民政府是平头川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乡级政府。
2.机构情况: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内设农经财政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等5个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农技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水保站、农机管理服务站等5个部门,现共有一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3.人员编制:平头川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19人,年底实有人员19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9人,年底实有人员33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退休人员13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核定工勤事业编制2人,年底实有人员2人,由镇政府公用经费支付工资;遗属补助人员3人,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515.73万元,预算支出515.73
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15.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515.73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7万元(公用经费73.7万元,取暖费14.45万元,接待费7万元,工会、福利费及特需费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7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8.3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39.08万元,精简和遗补人员生活补贴2.32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