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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岘镇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部门:土门岘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3-24 00:00:00 | 阅读: 3076

根据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县防控办发〔2021〕21号),积极做好我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健康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充分考虑必要性、需要性,按照感染风险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先慢后快、分步实施,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二)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接种。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三)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疫苗运输、储存、接种等全流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

(四)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省、市、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协调,统筹做好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接种对象和进度要求

根据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分步压茬推进各类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实际接种率要达到总人口77.6%”的总体要求,我镇接种人数要达到7744人。接种次序和进度要求是:2021年6月底前,完成3992人(占常住人口的40%)的接种任务;7月份到12月底完成2352人(占常住人口的23.57%),全年完成6344人的接种任务;2022年以后完成1400人(占常住人口的14.03%)接种任务(详见附件2)。只有实际接种率达到上述要求,才能建立起我镇人群免疫屏障,才能充分发挥疫苗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要作用。疫苗接种工作具体分三个步骤、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步:开展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继续开展重点人群接种。去年12月份实施接种的13类重点人群(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人员;水、电、暖、煤、气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要加快接种进度,确保于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开展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人群和有接种意愿城乡居民的接种工作。2021年6月底前,重点开展七类人群接种,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各学校教职工、有接种意愿的城乡居民;第一阶段13类重点人群之外的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员(移民、应急、邮政快递、市场及监管、新闻媒体等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13类重点人群补种。

第二步(第三阶段):开展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工作。2021年7月至12月底,重点开展四类人群接种工作:一是按照国家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方案,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及有接种意愿城乡居民接种工作;三是继续开展第一步接种人群补种。

第三步(第四阶段):开展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接种工作。2022年开始,在做好前两步接种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根据国家、省和市上安排部署,适时开展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

四、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工作

(一)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根据辖区接种服务能力、目标人群数量、冷链及硬件设施配置等,确定镇卫生院为新冠疫苗接种单位。镇卫生院作为接种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到设置标准规范,经卫健局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接种服务,任何未经指定或核验批准的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规范开展疫苗接种服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安全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问询、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接种中要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后要留观30分钟,并向受种者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依托“健康甘肃APP”、“健康白银微信小程序”等平台,通过线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精确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业人群由所在行业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主动联系镇卫生院确定接种时段和接种地点,分时段集中接种。

(三)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镇卫生院要积极沟通对接县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加强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技术指导。镇卫生院要负责制定全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县二院负责我镇医疗救治工作,要加强与县二院选派的驻点救治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对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及时妥善处置。镇卫生院在显眼位置公布对口保障医疗救治医院名称。所有参与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畅通转诊渠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四)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严格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指导,及时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做好全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等工作。

五、做好疫苗储运保管

(一)精准开展疫苗需求测算。由镇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全面摸清各步骤、各阶段接种目标人群数量,对目标人群中有接种意向的人群数量进行精准测算,按照要求上报各阶段接种人数及疫苗需求计划,于每月13日前报县疾控中心。按照各阶段接种人群,将接种对象具体到单位、到社区、到村组,将进度实现精准到每一天,确保“疫苗不等人、人不等疫苗”。

(三)严格落实疫苗储存规范。镇卫生院严格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及县主管部门关于新冠病毒疫苗运输储存方案,配齐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三)加强疫苗信息报告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全省统一使用甘肃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将纳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线上自助查询。

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扎实做好宣传动员。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采用悬挂横幅、发放一封信、群发短信、推送消息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动员,确保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政策的知晓度。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组织实施接种。为贯彻落实“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实际接种率要达到总人口77.6%”的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动员组织接种人员,主动与镇卫生院联系开展辖区接种工作。全镇各村要按照2019年常住人口分配接种任务,从即日起上门宣教和排摸接种人员,建立接种人员名册,落实镇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社(组)的分片包干制度,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镇卫生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外上学、务工人员在当地主动接种疫苗,做到应该接种人员不漏一人。镇所在地的各企事业单位要与镇卫生院主动联系确定接种时间,实行属地化管理。流入人口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流动人口疫苗接种工作进行。

(三)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由镇卫生健康办公室与卫生院及时对接,每天18点前将当日疫苗接种情况报县联防联控办公室。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成立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谢东芹、镇长刘向军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领导)张聪玲、卫生院院长邵维龙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疫苗调配组、接种救治组、社会稳控组4个专责组。各专责组要结合各自职责,统筹协调疫苗储运、接种组织、安全管理、规范接种、强化救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接种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正面宣传,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提高群众接种意愿。推送权威专家对疫苗接种知识的科普视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三)加强安全监管。针对疫苗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全面健全疫苗运输、储存、接种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疫苗运输、仓储、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密切监测扰乱疫苗市场秩序动向,广泛收集情报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盗、倒买倒卖、走私、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疫苗在发送过程中流失、非法贩卖,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加强督导追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督导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有效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服务。对各村、相关部门接种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接种进度严重滞后或因疫苗异常反应处置不当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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