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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品安全标准

会宁县市场监管局 督导落实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部门:市场监管局 | 栏目:食药品安全标准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8-26 09:13:41 | 阅读: 1954

连日来,为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疫情防控要求,会宁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督导落实工作。

一是督导药店落实主体责任。每日监测记录员工健康状况;上岗人员穿着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手套;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每日全面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

二是督导药店经营场所配备消毒剂、测温仪、设置1米线”,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三部曲,及时登记体温超过37.3℃,扫码为黄色或红色、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境及与上述人员有接触的人员情况并上报所属社区(村委会)。

三是督导药店“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销售实名登记APP系统。对购买“四类药品”顾客全部进行系统登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无异常后方可售药。动态监测“四类药品”日销量变化,一旦发现销量异常增加时,立即报告县市场监管局。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药店160户次.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合力筑牢全县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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