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疫情起伏反复,国内多省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严防聚集性疫情,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外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外公务活动
从即日起,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非必须、不邀请”原则,严格控制省外公务活动或在县内举办跨省公务活动,不邀请外省来会考察活动,近期已经安排的活动延迟举办。
(一)非必须、不举办。从严做好管控各类大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报全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审批管理,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制定会议或活动期间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会议或者活动期间与会人员管控,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
(二)非必须、不邀请。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人员参加活动,不得邀请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在县内举办跨省公务活动的,必须报全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审批管理,举办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控制活动人数。
(三)严格落实人员管控。会议活动期间,严格落实聚集活动管控工作,不邀请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参加活动,来会人员必须落实测温、核验行程卡、健康码、疫苗接种信息和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就餐、会议距离等措施,会场勤通风,加大会议场所、电梯间、门把手、餐厅、酒店等公共区域每3小时一消毒的频次,如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取消所有会议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监督管理责任。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带头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强化广大群众“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测温、扫码、登记、隔离、核酸检测和报告外省旅居史等有关情况,坚持佩戴口罩、不聚集,全面做好自我防护,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非必须、不出省”。
二、严格落实全县公职人员外出管理
公职人员外出,坚持“非必须、不出省”。从即日起,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外出请示报备程序,节假日、公休日、休假期间外出同样报备。公职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向本单位请示、报备外出地点;凡出省外返回会宁者,提前 1 天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一)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外出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协调做好核酸检测,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公职人员外出期间,必须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尤其在搭乘公共交通、乘坐电梯 等通风不好的环境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县卫生健康局要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强化督导,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公职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反馈检测结果。检测费用按照“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有关规定执行。全县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4 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见附件。
(四)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外出人员公务用车登记管理、消杀、外出安全等工作,加强驾驶员健康教育、个人防护,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高风险地区返会人员管控
如无特殊需要,公职人员不得前往境外疫情高发国家或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对从以上地区返会人员,所在单位要配合居住地按照属地化原则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会返会公职人员。
1、对中高风险区返会公职人员,必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 14 天,期间不少于 3 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 24 小时),集中隔离时间可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时间计算。集中隔离期满且 3 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转为“绿码”后可有序通行返岗。对近 14 天发生本土疫情但处于低风险区域的返会人员,须查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有序通行返岗。
2、对其他低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由村组社区、酒店宾馆、接待单位等排查管理,全部落实测温、核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开展日常健康监测。
(二)国外入境返会公职人员。在兰州中川机场设立接人专班,实行“点对点”接送、闭环管理,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落实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进行不少于 3 次的核酸检测。已在第一入境口岸地集中隔离 14 天的,需提供核验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返银后继续落实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 1 天和第 7 天各开展一次上门核酸检测采样,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安全有序流动返岗。对无法提供集中隔离证明的、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在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 7 天集中健康监测。
(三)“六类人员”返回人员。对外出期间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个人要提前 3 天向本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备,在外出地结束隔离措施返会后,要提供相关证明,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干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尽责,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管理,切实加强外出干部职工管理,配合落实好外出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发挥带头抗疫作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对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令行禁止,带头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对家人、亲戚、朋友等身边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避免恐慌情绪,努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三)加强纪律问责追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问题,要依纪依规依法实施问责,并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
附件:会宁县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会宁县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 | 电话 |
会宁县人民医院 | 0943-3221808 |
会宁县中医医院 | 0943-3228113 |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 0943-3282231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943-3221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