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
《会师镇2021年桃花山民俗活动应急救援预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特上报贵部,请审核。
中共会师镇委员会 会师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会师镇2021年桃花山民俗活动应急救援
预 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2021年桃花山民俗活动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民俗活动应急处置,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防范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整改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21年桃花山民俗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辖区内、外群众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在本次大型民俗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等造成的安全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会师镇民俗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民俗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会师镇民俗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会师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单位:镇应急服务中心、城关派出所、镇卫生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司法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食药所、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消防大队、供电公司、镇武装部民兵应急连、桃花山保宁寺管会、镇辖8个社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会师镇应急服务中心,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组成。为了保证此预案正常运行,成立处置民俗活动突发事件工作组:
(1)秩序疏导组
职责:根据景区突发事件的应急需求,在景区突发拥堵、踩踏等安全事件时,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秩序疏导,规划逃生路线,组织群众疏散,重点做好遵义会址、铁索桥、懋功桥、甘孜、俄界、哈达铺、榜罗镇会址、北魏石窟、鲁班桥、儒释道文化广场入口、延安宝塔、六盘山纪念亭等12个景点秩序疏导和安全劝导工作。
(2)医疗保障组
职责:全面排摸此次活动范围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工作,在景区突发卫生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照工作需要协调医疗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和相关设施的调配,组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消杀工作负责景园辖区内的医疗保障、现场救护。负责民俗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及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3)食品安全检查组
职责:负责流动经营者的管理、登记工作,做好景区内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对每一个摊点的生鲜、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等重点食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景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部门、医疗机构及镇卫生院做好救援工作。
(4)道路安全疏导组
职责: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在后山三岔路口、山顶广场戏台、六盘山纪念亭、景园广场设置4处执勤点,设置交通标志。根据现场情况,允许车辆通行的,做好现场警戒和疏导工作,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或减速通过。对遇有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或者弯道、陡坡、拱坡等视距不良的事故现场,增设警戒标志和人员,必要时封闭路段或者道路,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禁止与事故处理无关的车辆及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并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指示,对现场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设置警戒设施等,保护事故现场,确保救援车辆、工作人员出入现场道路畅通。
(5)火灾防控组
配合消防、供电部门做好电器、电线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的排摸工作,做好景区内各个寺庙上香炉,集中焚烧点等防火工作,协调民俗活动期间电力保障。在景区发生火灾灾情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9、120、110应急电话,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处置火灾,积极疏导群众,疏散被困的群众和商户,引导被困群众和商户到达安全位置。
(6)安全保卫组
负责做好桃花山民俗活动期间治安、消防监管工作,并及时处置火灾、暴恐、踩踏和治安等突发事件。在桃花山广场、六台广场、长征景园大门口设置治安值班室实行全天候值班。成立安保巡逻队,在景园到山顶游步道及上山机动车道上疏导群众有序上下山,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处理民俗活动期间的商业纠纷、打架斗殴及各种治安事件。打击民俗活动期间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各种形式进行的经济诈骗等行为。
(7)后勤保障及环卫组
负责督促各景点搞好环境卫生,协调保障水电的正常供应,督促安放安全警示标识牌,发放工作人员及摊点标识牌,及时制止乱发传单、广告及乱扔垃圾的行为,在民俗活动前后各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检查,确保景区环境整齐干净。
3.信息处置与预警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1)指挥部接到指令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要互相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保持通信畅通。要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和现场指挥组联系畅通。要与公安、交通、医院、公路、保险、施救单位建立稳定、可靠、便捷的通信渠道。
(3)及时报告。先期到达现场的小组人员除了迅速通知120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外,要将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死伤人数等情况详细询问后,以最快速度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
发生或极有可能发生危害群众安全的事故,镇应急办应发出或授权发出预警,提示、劝告、警示群众暂缓、推迟或取消前往目的地及停止其他民俗活动。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进入应急阶段,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各小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向社会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群众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4.2响应处置
4.2.1先期处置。发生事故后,所在社区、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启动先行处置机制,现场人员配合自救。
4.2.2现场处置(1)成立现场指挥部,民俗活动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民俗活动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镇领导担任或由镇领导指定相应应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相关联动单位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群众,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活动秩序。
4.2.3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活动突发事件时,由镇民俗活动应急办实施舆情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4.2.4人员到位。镇民俗活动应急办以及镇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应急及善后处理工作。
4.3预案启动
4.3.1发生轻微民俗活动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镇民俗活动应急办报告并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现场自救;(2)妥善安置受影响群众;(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民俗活动应急机构;(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3.2发生一般民俗活动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镇民俗活动应急办报告,由镇民俗活动应急办会同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现场自救;(2)妥善安置受影响群众;(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民俗活动应急机构;(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4发生重特大民俗活动突发事故,镇民俗活动应急办应按下列程序处置:(1)指导或协助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处置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通报信息,必要时,请求应急中心给予支持,协调采取应急措施;(3)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群众,稳定群众;(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镇应急机构;(6)协所在地行政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民俗活动秩序。
4.5 处置原则
(1)坚持依法处置原则;
(2)快速高效处理原则;
(3)紧密配合,互相协调原则;
5.工作纪律
(1)参加处置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不服从指挥或玩忽职守,造成影响或失误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工作组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不得遇事推诿。
(3)加强请示汇报及信息反馈工作,发现新情况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资料。
6.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小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救援组织不及时、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以至因现场警戒不力引发二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