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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平头川镇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

部门:平头川镇 | 栏目:医疗保障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8-03 15:35:22 | 阅读: 4451

平头川镇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检测净化工作,推动畜牧业三年倍增行动顺利开展,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布鲁氏菌病抓点示范工作方案(2021-2023年)》和《会宁县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重点扑灭、源头净化”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通过检测、扑杀、消毒、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逐步控制和净化布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全镇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8%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到2022年底,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到2023年,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2%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1%以下,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逐步形成更加符合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要求的布病防治机制,显著提升布病监测预警、移动监管和疫情处置能力,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三、布病区域划分

根据布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近几年布病检测情况,全县划分为轻度感染区、零星散发区和未感染区三个区域。我镇为零星散发区;主要在万弆村糜岔社,其他社为未感染区。

四、重点任务

(一)普查摸底。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摸准养殖场(户)牛羊实际存栏,确保不漏一场一户一牛一羊。对普查摸底情况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上报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应检要求,对8月龄以上的牛、5月龄以上的羊全部进行全覆盖检测,县上根据镇上牛羊检测具体数量,对采血管、消毒药、防护物资等配备。

(二)宣传培训。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印发宣传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将布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告知给辖区内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提升公众对布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养殖者主动开展布病防治的意识,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联动机制,为布病防控净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的同时,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对镇村两级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牛羊养殖场(户)展开培训,重点围绕检测采样操作技术、器械使用、检测记录填写、人员防护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布病防控一系列知识。在开展检测净化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派出包乡镇(场)专业技术人员对镇布病检测净化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防止因操作不当引起人员感染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测净化

1.2021年6月-2021年12月。全镇所有牛、羊停止布病疫苗免疫,开展检测净化。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时段、分层次”的检测原则,坚持“5个优先检测”(即对全镇奶牛全部检测;对近一年来从外调入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对布病发生过的场(点)牛羊全部检测;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的牛羊全部检测;对发生流产、死胎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加大分区检测净化覆盖面,对全镇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5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全部进行检测;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户),每3个月全群复检1次,直止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并要覆盖检测本社范围内的所有牛羊。

2.2022年1月-2022年12月。2021年检测的基础上,对牛存栏10头以下、羊存栏50只以下的养殖场(户)全部检测,最终达到牛羊全覆盖检测。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点,每3个月全群复检1次,直止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并要覆盖检测本社范围内的所有牛羊。

3.2023年1月-2023年12月。重点对2021年、2022年检测出布病阳性动物养殖场(户)所在社(组)的牛羊全部检测,进一步巩固检测净化成效。

(四)检疫监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产地检疫、调运监管、落地监管等工作落实。一要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对于跨省调入布病易感动物的,要向调入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备案,调入时必须附有调出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布病检测阴性报告,严禁从布病高风险区域引入易感动物,禁止免疫地区的易感动物向非免疫区调运。调入后用于继续饲养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30天(种畜、奶畜隔离观察45天)以上,再由调入地全群检测阴性后方可混群饲养。二要做好检测后牛羊的监管。对检测后的牛羊要及时加挂耳标标识,建立“一羊(牛)一档一卡”档案,认真填写“会宁县牛羊布病检测登记表,记录检测羊只的基本信息(一式两份,乡镇畜牧兽医站、养殖户各留存一份),积极倡导“只出不进、自繁自育”的养殖原则,限制牛羊随意流动,由村社干部及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跟踪监管,定期不定期核对圈舍牛羊存栏数量,防止调入患病牛羊。三要加强贩运车辆和人员管理。对贩运车辆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大力推广“12411”监管模式(即“一车”指贩运人员必须有一辆备案的贩运车辆;“两牌”贩运人员佩戴的工作牌、用于贩运牲畜的车辆标识牌;“四证”指动物贩运证、动物产地检疫证、动物布病检测证、贩运人员身份证;“一码”指市场准入码;“一台账”指动物贩运台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贩运活动。四要抓好养殖场户防疫监管。进一步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和“一对一”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及村防疫员监管责任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消毒、门禁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防疫设施条件,全面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对检出布病阳性个体的,在强制扑杀前不得出圈放牧或私自出售,阳性场(户)禁止调出种用动物和饲养用动物;用于屠宰的牛羊须经逐头(只)检测布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阴性场(户)调运前须逐头(只)检测布病,动物检疫机构凭检测报告受理检疫申报,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种畜调出和配种前必须进行布病检测。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控”力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镇政府要向社会公众设立违法违规调运牛羊举报电话,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无布病检测阴性报告、未申报备案私自调进牛羊的,在乡镇监督下,必须隔离观察,并采集血清进行布病检测,对检测出的阳性畜要坚决扑杀,不得给予补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货主及承运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责,发挥处理一次警示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五)人员防护。布病属于人畜共患病,在开展检测采样时如果操作不规范或防护不当,会对人造成威胁。因此,要求所有参与采样、实验室人员在严格规范采样规程的前提下,按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过程中要穿防护服、雨鞋,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工作期间禁止喝水、吸烟、吃零食、使用手机等,工作结束后,对手、鞋底进行彻底消毒。县农业农村局给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必需的防护、消毒用品,及时开展培训演练。镇政府要督促养殖、屠宰、贩运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人员防护制度,落实好各项人员防护措施。县卫生健康局定期会对一线工作人员布病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如发现布病阳性者,落实相关救助保障措施,及时进行治疗。

(六)效果评估。定期对检测净化效果进行评估,归纳布病阳性动物的性别、年龄、品种、区域范围、发病季节等特点,分析我镇动物布病传播的风险,掌握布病流行动态和发生规律,总结检测净化抓点示范经验,根据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检测净化措施,切实达到“检测一片,净化一片,巩固一片”的效果。

五、技术措施

(一)检测采样

1.采样要求。采样动物为8月龄以上的牛、5月龄以上的羊,采样前要对圈舍进行消毒、喷雾压尘,避免灰尘飞扬。采样时要安全保定动物,谨防动物踩踏、顶伤人员,采用常规消毒,颈静脉采血方法。采样结束后,对使用过的棉球等废弃物集中回收无害化处理。

2.检测方法。按照“快采血、速分离、紧化验、急处置”的原则进行牛羊布病检测净化,镇畜牧兽医站要现场采集牛羊血清,对采集后血清快速分离,按照血清保存要求使用专用的冷藏箱送兽医实验室进行布病检测。兽确诊为布病阳性的牛羊要及时通知各村,快速处置阳性畜。

(二)疫源控制

1.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检出的阳性动物及时进行强制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可扑杀同群畜,对动物产品、饲料、污染物进行焚烧消毒处理。并规范填写采样单,检测报告、扑杀等相关记录,核实相关数据,坚决杜绝虚假问题的发生。镇政府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购买动物养殖保险,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逐步建立无害化补偿补助加保险的工作模式,构建保险与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并要牵头组织做好布病阳性场(点)的畜主心理疏导,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强制扑杀阳性畜。

2.消毒灭源。畜牧兽医站要指导督促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从业主体建立健全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有关程序,正确选用高效无毒或低毒消毒剂,规范开展日常消毒,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测出阳性样品后,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污染的场地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紧急消毒,要对圈舍、场区内外、排污沟(池)等必须进行彻底消毒和清理,对粪便、垫料和被污染的饲料等废弃物要堆积发酵、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之后每天使用常规消毒药(如三氯异氰尿酸钠、戊二醛、复合酚等)对圈舍内外地面、墙面、顶棚、粪沟消毒1次,连续消毒14天。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镇上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中心、司法所、派出所、食药所、包村组长,畜牧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头川镇畜间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站,及时协调解决布病检测净化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布病监测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检测净化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严格落实镇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切实靠实工作责任。把布病检测净化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配合畜牧兽医站做好人员培训、样品采集、监督阳性畜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动物调运监管、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司法所和派出所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做好阳性畜的扑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行为。食药所做好畜产品市场流入、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病畜及产品流入市场。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优先运送疫情控制扑灭人员、物资、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运送,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以及公路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临时消毒站)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将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配套所需资金,用于采购防护用品、消毒等物资,布病检测净化补助。根据目前全镇牛羊存栏量,根据省上布病检测抓点示范方案,由国家承担布病阳性畜的扑杀补助费用,县级财政承担牛羊采样补助费用、人员防护费用、无害化处理费用、检测费用。采样补助费用按照每采1只羊补助2元、牛每头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用于交通费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经费。

(四)强化检查考核。镇政府组织人员每年开展两次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督查考核,将各村是否按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养殖户对布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人员安全防护、牛羊流动监管等列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各村检测净化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不按期完成任务的村,要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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