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及其它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按照其性质、危害、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为加强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及处置工作,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与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点监测方案》和中央、省、市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报告、处置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能力,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积极妥善地作出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明确、高效统一、有条不紊进行,成立以下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董力智 河畔镇镇长
副组长: 常 欢 河畔镇副镇长
赵 勇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范国儒 会宁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李 刚 河畔镇派出所所长
南 鹏 河畔镇教管中心主任
马守国 河畔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禄克幸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红星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曹永环 河畔镇合管办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曹永环 负责各项正常业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指挥和协调全镇防控工作。
2.分析、研究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3.对各村、各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帮助解决各村、各有关部门在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控的重大事项。
5.及时协调拨付有关经费,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联系协调防控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指示,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防控计划,建立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出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应急处置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各工作组
1、防控督导组
组 长: 常 欢 河畔镇副镇长
副组长:赵 勇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武承利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禄克幸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2、疫情处置组
组 长:禄克幸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白明锦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
成 员:孛文博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防疫专干
丁国娟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管理员
李彦杰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勤主任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禄克幸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柴守辉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
李 萍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总护士长
胡建强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内儿科主任
张爱萍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内儿科主任
李俊飞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外科主任
冯国权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4、宣传教育组
组 长:常 欢 河畔镇副镇长
组 员:王立栋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李兆萍 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管理员
李生毛 信息宣传科
曹永环 镇合管办职员
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防控督导组:督导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督导工作。
疫情处置组:负责全镇重大传染病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疫点处理;统计、管理全镇疫情报告并组织疫情分析;对疫情现状及趋势进行追踪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医疗救治组: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卫生室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调度医疗技术力量对留观人员、疑似病例进行医疗救治;组织各卫生室开展重大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知识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宣传教育组:突发事件发生时,应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科学防病知识,教育群众注意个人卫生、搞好环境卫生,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及传染源,增强抗病能力。监测社会舆论并进行正面引导。疫情的通报与公布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人民政府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应急组织队伍的建设,定期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模拟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继续落实应急保障专项经费,以保证应急物资、消杀、防护用品的储备和监测检验药械的购置及保证应急状态下通讯工具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