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县长秦俊山主持召开县政府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会宁新华书店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依法收回位于会师镇会师路1号会宁新华书店1宗面积共计为1070.38平方米(1.6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登记中心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手续(土地证号:会国用[2012]第13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会房公字268号)。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柴家门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挂牌出让位于北城区科技路南侧(东至空地、南至停车场、西至学府路、北至科技路)、编号为620422211202GB00188、土地面积3333.33平方米(5.0亩)、来源为201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建设年限为供地之日起2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容积率≤1.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绿地率≤20%,建筑主体高度最低4m、最高12m(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密度≤35%,建筑层数地上最少1层、最多3层,其他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该地块起始价77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竞买保证金77万元。待供地手续完成后由用地单位凭供地文件办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挂牌出让位于北城区长征北路东侧(东至山脚、南至会北路、西至长征北路、北至空地)、编号为620422211202GB00187、土地面积30043.4平方米(45.07亩)、来源为2016年第3批次、2018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建设年限为供地之日起2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容积率≤3.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绿地率≥30%,建筑主体高度最低3m、最高70m(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密度≤25%,建筑层数地上最少1层、最多22层,其他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该地块起始价544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竞买保证金5445万元。待供地手续完成后由用地单位凭供地文件办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