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主页

政策法规

会宁县2021年草原禁牧目标责任

部门:林业和草原局 | 栏目:政策法规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6-09 17:14:21 | 阅读: 2457

按照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草原生态功能区开展禁牧等保护措施的公告》的要求,为有效保护并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全县草原继续禁牧封育5年(2021年-2025年),为了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如下乡镇责任。

1.做好草原全面禁牧封育宣传工作。

2.编制乡级禁牧草原分布图。

3.组织开展禁牧管理工作,防止农牧民在草原上放牧。

4.配合县林草部门开展草原禁牧管理和执法工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