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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部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5-20 08:00:00 | 阅读: 4249

为深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政策及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会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长征中路文旅传媒中心723号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机关的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会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公开网站网址:

会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ning.gov.cn/

本机关受理点: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943-3221846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之后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股室

受理股室: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征中路文旅传媒中心723号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943-3221846

传真号码:0943-3221846

(二)公开形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会宁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到本机关受理股室领取。

为提高工作时效,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箱(1061567807@qq.com)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暂时退回,待申请人补正后再予受理。

(2)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股室将及时并尽可能详尽地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依据受理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

监督电话:0943-3227782

办公地址:长征中路文旅传媒中心723号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

四、附则

本制度由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政府信息公开

义务机关名称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名称:

文号:

或其他特征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生产的需要□生活的需要

□科研的需要□查验自身信息

获取信息的方式

(单选)

□邮寄□传真□递送

□当面领取□现场查阅

信息的载体形式

(单选)

□纸质文本□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不申请

申请减免理由:(请提供相关证明)

□属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确有其他经济困难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要注明申请的正当理由,并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2、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准确、具体,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3、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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