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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部门:审计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会宁县审计局 | 作者: | 日期:2021-04-16 10:10:33 | 阅读: 5807

各股室、县经责办、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现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会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审计局

                                  2021年4月13日

 

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甘肃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及2021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国家、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安全情况为重点,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做出新贡献。

(一)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推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各项措施,保障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公共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着力提高财政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水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促进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财政严格落实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政策,实现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关注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促进财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围绕“六稳”政策目标,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创新发展动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本次审计对县级财政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电子数据审计,重点审计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11个部门(单位)。

审计范围包括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核实疑点线索,推进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有机结合,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关注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产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等相关政策和任务落实等。掌握政策落实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总体情况,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揭示风险隐患,提出对策建议。

2.预算编制、批复和调整情况。一是预算草案编制的全面、及时、准确情况。关注是否按规定全面完整编报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细化、科学、合理。二是预算批复和调整的规范性。关注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预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内容是否真实,申报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追加预算是否全部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等。三是预算公开情况。关注是否依照预算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预算公开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细化、公开方式是否规范。

3.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是财政收支的真实、完整、规范情况。关注是否存在“空转”虚增收入、调节收入进度,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收入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年底突击花钱以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楼堂馆所及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关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及收益收缴情况、政府性基金收缴和支出情况,预备费设立、动支、审批情况,国库资金管理情况和财政专户清理情况。二是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情况。关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列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情况。三是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政策目标实现情况。关注资金是否及时落地并发挥效益,是否有效解决资金管理的“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四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利用情况等。五是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过“紧日子”要求的落实情况。

4.预算资金安全及绩效情况一是掌握财政存量资金总体情况,关注存量资金规模、结构、变动趋势及其统筹使用情况,关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情况,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设定、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情况。二是在县级财政四本预算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关注重点专项资金是否体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5.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检查决算草案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错报,公开的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据是否真实等。关注决算草案与预算的差异情况,重点关注县级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编制在口径、范围、科目等方面是否衔接,与部门决算草案在编制范围、内容和标准等方面是否相互衔接,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原因。

6.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关注政府采购审批管理、执行程序的规范性、时效性及绩效情况,重点关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招投标程序及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确定的规范性,对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清理情况。

7.政府性债务情况。关注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重点关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资金使用绩效和新增投资情况,关注隐性债务举借、管理和风险化解情况,揭示债券资金闲置、使用不合规或缺乏绩效,以及违规举债、违规担保融资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预算编制、批复和调整情况。一是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有无漏报、少编预算的问题;支出预算是否科学,基本支出能否满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项目支出是否细化,是否合规,有无虚报、多报的问题。二是关注有无未按规定及时批复预算、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年底突击调剂追加预算等情况,有无预算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合理,内容不真实,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追加预算未全部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等问题。三是关注预算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完整、细化。

2.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情况一是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合法合规性。关注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大,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超范围编制基本支出预算、虚报项目预算,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存量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挤占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以及坐收坐支、账外核算、公款私存、违规划转资金脱离国库监管等问题;未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情况。二是压减一般性支出情况。关注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是否达到要求的10%以上,是否按照要求压缩财政拨款列支的“三公”经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基本支出,揭示一般性支出口径不明确,确定刚性、重点项目缺乏统一标准,压减一般性支出存在随意性等问题。三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关注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转嫁摊派、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问题。四是资产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关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和对外投资审批程序不合规,相关收入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改部门国有资产划转不到位,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由于财政部门批复时间过长导致政府采购项目难以实施等问题;未经审批违规开设或未按规定撤销银行账户、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账户变更事项未实行备案或审批,通过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资金等方式,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本单位或所属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造成财政资金脱离国库监管等问题;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进不到位,公务卡办卡率低、使用率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预算资金绩效情况一是关注项目库中项目的预期目标和支出方向是否有政策依据,是否体现了有关产业政策要求,揭示项目立项随意性大、项目支出内容不清晰、项目储备不足等问题,促进项目立项聚焦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关注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实现及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二是关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规定程序批复和调整,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否有效,绩效目标是否按期实现,绩效自评是否存在质量不高或者自评结果较好但实际上项目进展缓慢、未达目标或未发生支出形成结转,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等问题。三是关注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对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分配方案或项目计划,做到及时分配下达;关注设立不合理前置条件或指定中介服务,通过由所属单位审批等方式变相保留应下放的审批权限,注意揭示分配过程中权钱交易、谋取私利、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问题。

4.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一是部门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关注决算收支范围完整性、披露信息完整性和充分性等,分析部门决算草案收入中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政府性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审查是否存在属于政府性收入的项目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收入,导致县级政府决算收入不完整的问题。二是部门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是否存在由于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人为调整决算支出造成决算支出数据不真实;是否由于账务核算不合规,将应计入收支的资金在往来账核算等,造成决算收支不够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部门与所属单位未剔除重复项目导致虚增收支等问题。三是决算与预算的衔接情况。关注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编制在口径、范围、科目等是否一致以及差异的原因,分析部门预算调整情况,揭示由于预算调整规模大,造成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影响预算资金分配的严肃性等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

重点关注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关注整改结果公开情况,核查整改的真实性和后续整改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周文鹏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张爱清、李登红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总预算审计组负责审计工作方案和“两个报告”的起草,各审计小组负责各自所承担项目的审计事项,撰写小组报告、资料审核、督促审计整改和有关资料汇总,整理归档审计案卷。

(二)审计分工。由财政和重大政策审计股牵头,其他股室(中心)配合实施。

(三)时间安排。各审计组于2020年3月开始现场审计;于6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于6月20日前将审计报告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于6月25日前向总预算审计组提交审计结果汇总报告纸质版及电子文档。总预算审计组负责汇总起草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按程序分别提交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计质量。各审计组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分工,各尽其责。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重点,认真进行审前调查,编制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提高审计站位,突出审计重点,注重从宏观层面揭示和分析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要针对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今年的审计中逐一对照,落实整改,提高审计质量。要合理搭配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审计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全面上报审计情况和结果。

(二)强化统筹指导, 提高审计效率。坚持全局审计“一盘棋”,加大审计项目组织方式“两统筹”,以预算执行审计统筹政策落实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推进项目协同实施、成果共享,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要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拓展大数据技术应用范围和深度,聚焦审计重点,对重大疑点线索安排延伸审计,积极探索“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精确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强化审计结果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对提交的审计报告和整改报告的质量负责,在出具审计报告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事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促进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强化工作纪律,依法文明审计。审计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严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规定。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审计中获悉的相关信息,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和相关数据。要依法、科学、文明审计,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的合理意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求实,审慎作出审计结论,用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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