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草塬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2021年度)
中共白草塬镇委员会
责任人:
白草塬镇人民政府
村(单位) 责任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
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村、各社区、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思想,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302号令,省政府第25号令和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各村、乡属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做到有制度、有记录、有落实。
二、各村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村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四、各村健全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五、各村、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教育质量,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六、严格按照《各村、乡属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考核作为对村、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