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实施好扶贫资金项目,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根据省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计划下达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村概况
三房村位于四房吴镇南部,距镇政府6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560户2404人。全村流域面积27.9平方公里,有耕地12275亩,属非贫困村。2013年底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户287人,贫困发生率11.31%,2020年脱贫5户25人。
二、项目建设内容
拟在四房吴镇三房村三房社实施硬化路1条,道路全长1.5公里,路面宽度3.5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63.92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四、项目实施标准及责任
本项目由四房吴镇人民政府全权负责实施,聘请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同时聘请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五、项目实施机构及职责
镇上成立项目实施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包村组长任副组长,包村干部、财务人员及项目所在村村干部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组织技术培训,组织小型物资采购。
2、负责报账票据的整理、汇总、审核及上报。
3、对规划实施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价。
4、负责项目验收工作,向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六、项目实施办法
首先由镇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广泛宣传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村民大会,让广大群众明确项目实施的内容、目的及意义;召开项目启动大会,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镇项目实施小组在县上包镇工作组织参与的前提下,按照《实施方案》与承建单位签定承包合同,按实施进度定工期、定质量、定标准,并严格按合同兑现资金,验收工程。
七、项目验收
1、先由镇自验小组、项目实施小组组织验收。
2、资料收集,把项目资料汇编,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自查自验报告、项目审计报告书、项目财务档案等全部收集齐全,准备县上验收。
所有规划项目完成后,经镇自验小组、项目实施小组组织所有成员及群众代表全面验收后,申请县领导小组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