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会宁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和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工作的通知》(会民发〔2021〕53号)文件精神,资金共计3.9642万元,其中:基本生活保障金3.3512万元、照料护理料金0.6130万元(一档:40人0.2870万元、二档:11人0.1650万元、三档:7人0.1610万元),经村委会调查评议,镇政府审核,我镇王登荣等54户59人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现需发放2021年4月份农村特困供养资金共计3.9642万元,请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