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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刘家寨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商户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报

部门:刘家寨子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1-07 00:00:00 | 阅读: 5484

会宁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会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会宁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的通知(县应急发〔2020〕70号)文件精神,我镇组织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对全镇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户进行验收检查,2户新申请户,符合办证条件,现将该户情况上报如下:

元**,男,会宁县刘家寨子镇李塬村上堡社46号,身份证号6204221980********,在刘家寨子镇街道有一处商铺,国柱烟花爆竹专卖店,占地面积20㎡,属独立店铺。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参加培训。联系电话138300142**。

刘**,男,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寨柯村寨柯社57号,身份证号6204221973********,在刘家寨子镇街道有一处商铺,国柱烟花爆竹专卖店,占地面积15㎡,属独立店铺。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参加培训。联系电话138300635**。

请贵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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