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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会宁县经济合作局 关于2020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部门:经济合作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经合局 | 作者:经合局 | 日期:2021-03-26 11:17:30 | 阅读: 11334

根据会机编办发〔2021〕7号文件相关内容的要求,现将县经合局2020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相关精神,并安排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工作。

二、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越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越要把党中央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才能领会更透彻,工作起来才能更有预见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把贯彻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

县经合局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开展精准招商,努力完成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有序有效推进了归根工程、驻村帮扶、征地拆迁等工作。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县经合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组织学习《实施办法》共8章33条,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为目标,以推进全省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县经合局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情况核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参公管理编制11个,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不存在超编工作人员。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县经合局共有参公管理人员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一名于2020年1月从团县委调入我局),四级调研员(兼支部书记)1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以及科员2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名,其中科技干部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项目人员1名;无中层干部调出情况。县经合局设四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项目股、信息股、协作股。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及问题整改情况

县经合局不存在违纪违法相关行为,无相关问题需要整改。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膨胀。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枃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把好编制入口关。凡属入编进人,均报编办办理或由编办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单位不得因任何理由私自增设编制数量和人员。

三是营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综合调控。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与相关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用工单位之间密切合作,本着“协作、支持、监督”的原则,遇事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坦诚合作。通过财政预算管理手段,强化编制管理;通过编制核定,确定人头经费,为编办正常有序地开展编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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