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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部门:市场监管局 | 栏目: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3-17 10:41:44 | 阅读: 5524

 

为切实靠实餐饮服务环节主体责任,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疫防明电〔2020〕15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439)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442)精神以及会宁县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同时,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懈怠情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自律自查,严把进货查验。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各辖区食药监管执法人员认真指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从市外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及进总仓进行消杀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出仓,购买冷链食品严查检验检疫证明、电子一票通,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需索取电子一票通及总仓出仓证明,并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

三、加强整体防范,落实内部防护。一是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严格着装规范,保持卫生清洁,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二是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消毒通风制度。经营场所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公共区域每天在营业期间至少消毒2~3次,餐饮具严格落实洗消保洁制度,并做好记录。三是加强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处置,严防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严禁非法处置废弃油脂。

强化安全就餐,降低传播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体温检测,必要时记录顾客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提醒顾客排队等候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聚集性活动,1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应向辖区食药监管所报备,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倡导文明餐桌,引导健康生活。加强文明餐桌行动的持续开展,提倡分餐制,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公夹,防治交叉污染,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打造会宁餐饮文化,提升全县餐饮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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