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厅发〔2019〕143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19〕110号)文件精神,我镇丁世军等210人符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条件,现需发放2021年2月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共77416.67元(大写:柒万柒仟肆佰壹拾陆元陆角柒分)。其中死亡抚恤4637.5元,伤残抚恤10694.17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9875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42210元,请予以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