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质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自检作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和监管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常态化,着力提升供水水质,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4部委《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指导意见》,以及省、市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质检测
水质检测中心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SL689-201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要求,严格执行村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要建立水质检测报告数据审核制度,规范检测数据台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测数据真是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二、加强水质管理,提升检测能力
检测中心要常态化的开展水质达标自查自检,依据水源类型按常规水处理厂供水、仅消毒供水工程分类建立工程档案。对已建成工程的净水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要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正常使用。对净水设施不合规范、水质消毒设施不够完善的工程要及时整改,针对水质存在的问题或制约水质达标率提高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关键岗位和消毒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建立各运行的记录档案。确保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有效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