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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土高山乡2020年切实抓好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部门:土高山乡 | 栏目:安全生产 | 来源: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2020-12-10 10:12:25 | 阅读: 6410

为全面落实煤质管控工作,切实加强全乡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健全完善煤炭交易三级体系,规范和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会宁县推进煤炭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2020年切实抓好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会煤管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和省市乡委农村工作有关精神,以提高煤炭质量、减少排放、防治煤炭污染为重点,健全完善煤炭交易三级体系,加强煤炭质量管控,对全乡煤炭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和煤炭经营者行为,推进煤炭清洁利用,高质量按时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反馈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问题整改工作。

二、整改任务

(一)配送体系建设不完善。各村要全面彻底自查清理本辖区内有证不经营的和无证经营户,对无证经营、擅自设立的煤炭经营场所,一律关闭取缔;对办证不经营的,一律取缔。进一步完善二级市场和配送网点建设。

(二)环保设施建设不完善。各村督促本辖区内二级市场和村级网点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按照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和配送网点有关环保要求,完善好二级市场和配送网点储煤棚、抑尘网、喷淋、车辆消洗等环保设施,全乡煤炭村级配送点必须按照要求(有经营场地、必须沙化或硬化、设立围挡、封闭式储煤、采取降尘措施)完善规范化建设。

(三)进销台账记录不规范。健全完善煤炭溯源体系,完善进销台账,进货台账要详细记录煤炭来源、煤质情况(质检台账),每批次煤炭要全部附带化验单及质检报告;出货台账要详细记录采购量、煤炭质量、购买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煤炭来源可溯源、去向能追踪。

(四)配送体系运行不规范。村级配送网点销售煤炭大多没有从二级市场购进,直接从外地购入、不能提供煤炭来源单位的资质和检测报告,存在煤炭来源不明、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

(五)煤炭私售问题较为严重。煤炭私售问题,特别是民用煤炭销售旺季问题更加突出,煤炭质量难以保证,扰乱了民用煤炭市场秩序。

(六)煤炭统计数据不完整。二级市场、配送网点直接从外地煤炭或经营单位购进的能够提供来源和质检报告的煤炭,通过体系销售但没有及时纳入配送体系数据统计,造成煤炭配送率低。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煤炭市场要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对照主要任务,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并把切实抓好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问题整改作为加强煤质管控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之一,全面宣传,积极推广。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要对煤炭市场管控情况、用煤单位的煤质抽检情况等在媒体进行公布,做到“单位知”、“大众知”、“商户知”、“个人知”,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和煤炭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作用,动员群众共同抵制销售和使用有烟煤、劣质煤行为,鼓励居民、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环保标准的煤炭产品。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各村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协调合作,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散煤经营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进散煤质量管控工作。二是按照《会宁县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已建成的煤炭交易二级市场、村级配送网点建立健全出入货登记(进销台账)、民用散煤标准、日常管理、煤炭价格公示等管理规章制度。

(四)强化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日常巡查,规范煤炭配送车辆源头及运输管理。乡派出所、交管站要把煤炭运输车辆检查列入日常车辆检查范围,严厉打击伪装运煤以及偷运煤炭等违法行为。在重点村设立卡口进行集中管控,严厉查处伪装运煤和偷运煤炭等行为;强化对煤炭三级市场配送车辆的管控,严格源头治理。对运输进入本辖区不符合环保标准煤炭的车辆和不进入煤炭市场进行煤炭交易的车辆,予以劝返和查扣处罚。二是定期日常抽检,市场监管局采取固定抽检、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煤炭交易三级体系的煤炭质量进行严管严控,确保煤炭经营户、燃煤单位、供暖企业经营和使用低硫低灰分的煤种,禁止煤炭企业销售烟煤、褐煤、有烟型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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