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省直管县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财务管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今第10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部门:财政局 | 栏目:政策法规 | 来源:省财政厅 | 作者: | 日期:2021-03-09 15:01:44 | 阅读: 4114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省直管县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财务管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今第10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